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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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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生产和销售消耗臭氧层物质有奖举报

根据中国政府签署加入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哥本哈根修正案,以及我国与实施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达成的各行业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计划,除了原料和必要用途之外,我国应在2007年7月1日前淘汰其他所有的全氯氟烃(CFCs)和哈龙的生产和使用基础上,在2010年1月1日前淘汰四氯化碳和三氯乙烷的生产和使用,在2015年1月前淘汰甲基溴的生产和使用。中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并在全国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ODS的举报。我市在“12369”平台设立举报热线,在“上海环境”网站设立投诉邮箱,接受群众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ODS的举报,并由市ODS环境管理办公室负责现场审核并按市环保局有奖举报制度发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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